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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届本科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日期:2013-03-28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届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务发[2012]72号)文件的要求,教务处将联合校教学督导组于4月10日、12日对全校2013届本科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1、各学院对本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撰写毕业实习工作总结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情况说明,重点总结在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中成效显著的工作以及针对往年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2、教务处联合校教学督导组对各学院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3、各学院须将毕业实习工作相关材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等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指定地点以便检查(检查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一)。各学院教务员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做详细记录并及时反馈相关指导教师。

二、检查内容

1、常规性检查

(1)检查各学院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材料。需提交的材料为: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计划安排、本科毕业班每班不少于5名学生的毕业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鉴定、学院毕业实习总结等材料。

(2)检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情况,包括指导教师队伍情况、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状况、开题报告的内容及规范,工科类专业设计类题目的比例、学生选题与生产或现场实际结合、与教师科研项目结合情况,学生选题与专业培养目标的符合情况,选题的难度、分量、综合训练程度等等。需提交的材料为: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情况说明、本科毕业班每班不少于5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具有创新性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等材料。

2、创新性检查

(1)各学院填写《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跟踪检查表》(附件二),一式三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督导组、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教务处和督导组将全程跟踪抽查具有创新性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即依据各学院提交的《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跟踪检查表》抽取部分具有创新性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报告重点检查,并在后续检查及答辩中对这部分学生进行重点跟踪。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具有创新性的基本界定:

在选题方面新颖独特,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探索解决实际问题,能产生积极效果,具有新思路、新观点或新方法之一,如:新的设计方法、施工方法、试验和检测方法,新的软件程序、新的调查方法、新的算法等。

附件一:《2013届本科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检查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跟踪检查表》

教务处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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