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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西安科技大学第四届化学实验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日期:2013-04-16

各学院(部):

为了弘扬我校大学生的团队精神、实践精神及创新精神,培养其协作能力、实验技能和创造能力,拓宽专业视野,增强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由教务处、校团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化学与化工学院联合主办,由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与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承办我校第四届化学实验大赛。本届大赛通过对化学实验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操作技能的训练和竞赛,促使广大学生在掌握化学实验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基础上,养成勤于思考、勇于实践的良好习惯,鼓励并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笔试)、复赛(实验操作)和决赛(现场答辩)三个阶段。

为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选手范围

全校本专科各专业的一、二、三年级学生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以学院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限报三人。本次竞赛分为A、B两组,每组所涵盖专业如下:

A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应用化学专业、能源化学工程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

B组:我校其它专业。

二、大赛内容及竞赛时间

本次竞赛分为初赛(笔试)、复赛(实验操作)和决赛(现场答辩)三个阶段。所涉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将于报名结束后以竞赛大纲的形式印发选手。

初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考核选手对化学实验的基础原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熟悉与掌握的程度。

复赛(实验操作)时间8小时(含实验操作、实验数据处理及实验报告的撰写),以操作技能考核为主,主要考核选手对基本仪器和基本操作熟练与正确程度,并鼓励创新。一切操作需遵守《化学实验技能大赛安全总则》。

决赛(现场答辩)时间待定,主要以考察选手对化学实验安全操作、化学实验中突发问题的处理以及现场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报名方式及竞赛流程

(1)报名办法:所有参赛学生由所在学院负责组队并设负责人一名,填写报名统计表(详见附件)后由负责人送交竞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潼校区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2#教学楼307室,联系人:刘国阳、付春岚,联系电话:83858122)。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4月27日

(3)初赛(笔试)时间:2013年5月12日9:00—11:00。初赛考场安排另行通知。所有报名参赛选手都需参加初赛笔试,取参赛队成员卷面成绩的平均值作为参赛队成绩。以参赛队初赛笔试成绩的高低次序决定复赛队。复赛队名单于2013年5月20日张榜公布,并接受监督。

(4)复赛(实验)时间:2013年5月26日8:00—16:00。地点: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5)决赛(现场答辩)时间:待定。地点:待定。

四、竞赛评委人员组成

竞赛评委由教务处、化学与化工学院及阅卷组、监督委员会相关老师担任。

五、竞赛命题

竞赛命题严格按照竞赛大纲(竞赛大纲在化学与化工学院网页http://hgxy.xust.edu.cn/的“相关下载”中下载)的规定由命题组确定,初赛笔试考核内容统一。实验项目在初赛结束时公布,参赛队可以提前准备。

六、竞赛评分及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由初赛(笔试)、复赛(实验操作)、决赛(现场答辩)三个阶段构成。初赛笔试计参赛队平均成绩,占40%;复赛实验操作(实验操作过程、协作默契程度分步得分,实验报告按照实验结果、方案设计和问题讨论分别得分)成绩占60%。决赛阶段将实行附加分,并对选手总得分进行排名。各项得分由评分细则规定。

(2)奖项设置:A、B组各设立一等奖一队,二等奖二队,三等奖三队,优秀奖五队。

(3)在所有参赛学院范围内评选优秀组织奖3名,以总积分计算,方法如下:一等奖每队计20分,二等奖每队计10分,三等奖每队计5分,优秀奖每队计2分,其余参赛队每队计1分。

七、竞赛要求

(1)参赛选手在笔试时需独立完成试题,若发现作弊则当场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队在实验时需遵守相关安全规则,同时应协作完成实验,尊重客观结果。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出现冒名顶替或实验结果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望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参赛队报名及竞赛相关工作。

附件:西安科技大学第四届化学实验大赛报名统计表

教务处 校团委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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