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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照新标准发放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9     浏览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和岗位聘用及聘任结果,按照新的薪级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标准和基础绩效工资标准,各项工资目前已经全部兑现到位,发放到教职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请各单位(部门)通知本单位(部门)教职工持工资卡(存折)到交行查询,也可通过校财务处网上查询系统“综合查询-教工查询”进行核实查收。现将具体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一、薪级工资

1.根据陕人发〔2006〕147号文件规定,学校在职职工凡2011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从2012年1月1日起按照对应等级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工资第二栏)。由于薪级工资的增长引起房贴(工资第四栏)增长(按照薪级工资增加值的5%增加),此次一并兑现。

2.薪级工资(工资第二栏)10月份已按新的标准发放。上述增加的部分从2012年1月起补发,共计补发9个月(1-9月),体现在10月份工资栏的“补发1”中。

3.补发金额计算方法

补发金额=(薪级工资增加值+房贴增加值)×9个月

注1.薪级工资增加值=现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

注2.房贴增加值=薪级工资增加值×5%

二、岗位工资

1.在2012年岗位聘用过程中,被聘为相应职级高档位人员,其岗位工资也兑现为相应档位的岗位工资(工资第一栏),由于岗位工资的变化引起房贴(工资第四栏)增长(按照岗位工资增加值的5%增加),此次一并兑现。其他人员的岗位工资及房帖均不变。

2.岗位工资(工资第一栏)变化只涉及分别从相应职级初始级被聘为下表中相应级别岗位中的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人员。

专技级别

正高

副高

中级

助理

岗位

二级

三级

五级

六级

八级

九级

十一级

工资标准

1900

1630

1180

1040

780

730

620

3.上述人员10月份岗位工资(工资第一栏)已按新的标准发放。上述人员岗位工资增加的部分从2012年1月起补发,共计补发9个月(1-9月),体现在10月份工资栏的“补发2”中。

4.补发金额计算方法

补发金额=(岗位工资增加值+房贴的增加值)×9个月

注1.岗位工资增加值=现岗位工资-原岗位工资;

注2.引起房贴的增加值=岗位工资增加值×5%

三、绩效工资

1.按照《西安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规定,基础绩效工资在聘期内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2、8月份不发)。9月份已按新的基础绩效标准发放,1-7月份按新的基础绩效标准共补发6个月,体现在10月份发的 “岗位津贴补扣发”中。

2.基础绩效补发金额计算方法

基础绩效补发金额=基础绩效标准×6个月—已按原岗贴标准发的(1至7月共计7个月)合计金额。

3.说明

(1)今后校内岗位津贴统称为“绩效工资”;

(2)基础绩效的发放时间仍按照原来校内岗位津贴发放时间发放(即:当月的20日前发放上一个月的,例如:2012年10月19日发的是2012年9月的基础绩效,以此类推)。

对具体发放或补发情况如有疑问,可向人事处、财务处咨询。

人事处劳资科联系人:韩 艳,联系电话:83858188;

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联系人:王丽娟,联系电话:83858126。

人事处 财务处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